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降水电费,二房东却增收服务费!严查!
降水电费
二房东却增收服务费!
龙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举报线索
对龙岗区新生社区仙人岭片区
出租屋水电费代收人
进行突击检查
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龙岗局执法人员
到场进行执法指导
连日来
本报连续报道了关于水电费
没有按照政府指导价执行
房东任意加价的现象
辖区街道办、市场监管部门及时介入
部分问题得到整改
10日,记者继续跟随执法人员
到仙人岭片区现场执法
辖区居民反映,相关规定出台后,虽然他们的水电费是下调了,但二手房东却在未取得租户同意的情况下,突然加收服务费。“水费原来8元/吨,现在4.5元/吨,但如今突然增加了综合服务费,这不是变相乱收费吗?”
租户随后向记者展示了一份二房东发给他们的告知书,告知书上可以看到水电价格按政府定价确实降了,但却多了“综合服务费”这一项。
经查实,代收人加收了公共用电用水、线路损耗等与水电量挂钩的其他费用,违反了《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》第七条的规定。执法人员依据《若干规定》第十二条的规定,对其开具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,并要求其签订《自查整改承诺书》。
同时,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现场向代收人普法:代收人加收水电燃气相关的其他费用同样是不被允许的,街道执法队对违规加收费用相关个人最高可处2万元的罚款,对相关单位最高可处20万元罚款。
据执法人员介绍
深圳市五部门联合发布了
《关于加强全市水电燃气
加价行为治理的通告》
市民可通过拨打12345、12315
选择语种后按“8”直达
水电燃气加价便民举报专线
或通过“民意速办”小程序
点击“主题下单-水电气加价问题”
快速咨询、投诉和举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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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写|深圳特区报记者 何泳 通讯员 邓景丹 林宏嘉 文/图
编辑|欧阳晨煜
监制|詹婉容 吴诗敏